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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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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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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0〕145号)、《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社〔2025〕1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垦利区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垦利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下列人员: 1、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已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担任企业法人、股东及监事等实现自主创业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适用对象范围内。 二、提报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本; 2、《垦利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经办窗口领取或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3、就业困难人员分类证明材料原件(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无需提供):残疾证、低保证、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等; 4、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执行。2026年度初次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次月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五、申报时间 2026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六、申报地址及联系电话 垦利区:垦利区育才路与广兴路交叉口全民健身中心A馆,垦利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人社综合受理窗口(0546-2525782) 胜坨镇:胜坨镇胜景路与探宝西路交叉口,胜坨镇便民服务中心(0546-2069106) 郝家镇:郝家镇东郝路9号,郝家镇便民服务中心(0546-2386813) 永安镇:永安镇经三路与西纬一路交叉口南200米,永安镇政务服务中心(0546-2661371) 黄河口镇:黄河口镇人民政府西侧约120米,黄河口镇便民服务中心(0546-2626179) 董集镇:董集镇北二路与同盛路交叉口西200米,董集镇便民服务中心(0546-2083008) 垦利街道:垦利区中兴路27号,垦利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0546-2526717) 兴隆街道:垦利区广兴路265号创智维度大厦西门,兴隆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0546-2885927)
附件:《垦利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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