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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依职权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31 浏览次数: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语音播报

垦利区胜坨来荣烟酒综合商行等380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你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申请延续或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本局已于2026年7月22日发出公告信息,限期内未收到你单位的陈述申辩、听证要求和其他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职权注销你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职权注销后,你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依法终止,应当停止经营活动,相关行政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同步作废。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31日

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职权注销决定书.pdf

附件1-1: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职权注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清单(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xlsx

附件1-2: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职权注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清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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