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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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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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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和《2024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教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考程及组织形式。 1.考试科目及考程。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为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考程各60分钟。 2.组织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采用无纸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上台实验操作,具体组织实施办法另文下达。 (二)考试成绩设定及使用。 1.成绩表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道德与法治以分数表达;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查科目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其在校期间成绩确定。 2.成绩设定。考试总成绩为77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20分)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部分20分)按原始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物理按照原始分数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70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按照原始分数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均为50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转换为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中:信息技术20分(A等20分、B等15分、C等10分、D等5分),体育与健康60分(A等60分、B等56分、C等52分、D等48分),理化生实验操作10分(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D等4分)。每科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考试总成绩。 3.成绩使用。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院校、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录取,同时作为考生义务教育毕业资格的依据。 (三)命题原则与范围。 1.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及《山东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命题指南》(2022版),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命题质量。各学科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查学生素质为重心,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方面的导向作用。 2.时事政治的命题范围为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国内外重大时事。 (四)考试报名。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七年级地理,八年级历史、生物及信息技术,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名时间4月7日至9日,其中7日采集学生报名信息,8日学校审核,9日区教育局审核。初中学校采集七、八、九年级在籍在读学生报名信息,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后进行网上录入。初中学校确认无误后,将学生报名信息网上提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时提报学生信息数据库,提报后学生信息不得修改。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学生信息网上提报市教育局。 在外就读回垦利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于4月8日上午8:00至11:30,自主选择垦利区域内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也可到垦利区教育局407室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初中学籍表(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数及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证明,特殊考生还需有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地理、生物、历史及信息技术科目重考。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在七年级地理、八年级生物及历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中原始分数低于60分的,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或超过60分的不允许申请重考。重考得分达到或超过60分的按60分计入原始分数,仍低于60分的按参加本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最高成绩计入原始分数。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及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地理、生物、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原始分数。在八年级参加我市信息技术考试且等级成绩低于A的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重新报名参加本年度信息技术考试,取两次考试中的最高等级分数计入考试总成绩。未参加我市信息技术考试的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我市信息技术考试,按实际得分转化为相应等级。 3.特殊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殊考生。特殊考生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有侨办或台办证明)加10分。 (2)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东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执行。 初中学校对本校特殊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将特殊考生证书(证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5月10日前,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特殊考生资格,对特殊考生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毕业学校、特殊考生种类等)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信息一并录入学生信息数据库。 (五)考试安排。 1.考查科目。5月15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对考生考查科目的考查,考查结果须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8日前将考查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5月20日前,区教育主管部门将考查结果录入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 2.考试科目。文化课科目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5日,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点原则上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考场须为国家标准化考场,具体考务要求按照《2024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实施细则》(另文印发)执行。 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科目考试的,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通知2015-23)有关规定办理。5月12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考生的有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及格的,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课考试评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采取题卡分离、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 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公布折算后成绩,七年级地理及八年级历史、生物科目公布原始分数,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科目转化为等级公布。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分为A、B、C、D四个等级。202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总评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的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B等及以上的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过程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总评等级择优录取。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范围、对象和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包括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普通高中和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 1.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同步招生政策。垦利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垦利校区)、东营神州天立高级中学招生对象为具有垦利区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垦利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招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学校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只填报公办学校或只填报民办学校,也可兼报公办、民办学校。 艺体特长考生艺体特长志愿限报一个,可兼报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也可只填报艺体特长志愿。报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的,艺体特长志愿和普通志愿应为同一志愿学校。 初中学校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网上录入,并提交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信息数据库同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后不得修改。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交市教育局。 2.中等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3.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6月底前,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2024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志愿招生计划。7月中上旬,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中下旬,公布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2024年东营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印发)。 (三)招生类别及组织实施。 1.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 (1)特色招生。2024年普通高中特色招生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及体育类。各类专业成绩满分为400分,由招生学校根据特色招生计划及报考人数划定各类特色招生专业录取资格线。4月20日前,招生学校制定本校特色招生专业测试内容及实施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4月23日前,招生学校将参加本校特色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4月26日至27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审定的特色招生专业测试实施办法组织专业测试。考生名单、考生专业成绩及确定的专业录取资格线于4月30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指标分配招生。垦利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垦利校区)为指标分配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按照初中学校报考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将年度招生计划60%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须是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一年以上(转入学生须在2023年3月15日前转入并在校就读)、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毕业总评等级达到B等(含B等)以上、各考查科目成绩达到B等(含B等)以上的考生。区教育局组织指标生资格审核,取得指标生资格考生的名单要具体到每个班级,经班主任、教务主任(或年级组长)、校长签字确认,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招生。在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完成后,统筹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 2.中等职业学校。市内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职业中专招生工作具体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东营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 (四)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采取网上录取的方式,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按照特色招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的顺序,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再进行普通高中录取。 (1)特色招生录取。根据学校特色招生计划,在达到志愿学校相应专业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测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音乐、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占4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占6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40%(音乐、美术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原始分÷400×770×40%+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60%;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原始分÷400×770×60%+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40%)。若特色招生录取不满计划,剩余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2)指标分配招生录取。按照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和符合指标录取条件学生名单进行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招生录取分数线最高学校与最低学校之间的差距不大于30分,未完成指标分配招生录取的招生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3)统一招生录取。在特色招生录取、指标分配录取完成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剩余的招生计划,向普通高中学校投档。普通高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名单,录满计划为止。特色招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普通志愿填报情况参加普通考生指标分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参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程序进行。若录取不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组织考生二次报名,按照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补充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报考市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三年制职业中专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由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招生学校确认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学校计划缺额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师范)教育、三年制普通中专录取。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的考生,按照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报考垦利区外学校的学生,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学籍,经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2.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部署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做好考试招生工作部署,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秩序。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区教育局成立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学校要按照2024年东营市垦利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分工履职尽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承诺入学、签订入学合同、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意愿选择,严禁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同意或邀请普通高中学校有关人员到校通过“做报告”等形式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严禁初中学校直接或间接为高中学校提供学生考试成绩。 (三)切实加强宣传指导。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将《致2024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并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回执”由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试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措施,实施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设立公开电话,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认真答疑解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考试招生咨询电话:2522299(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室) 2589229(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服务室) 2523223(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室)
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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