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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营市垦利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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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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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政策法规和通知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开。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及监督电话等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三)坚持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确保就近入学政策实现全覆盖。区教育局将通过政府网站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 (四)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登记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按照先当场公布班主任和教师配置情况,再采取电脑派位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最后由班主任当场抽取所带班级的顺序组织实施,严禁颠倒顺序、减少流程。 (五)坚持便捷高效。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部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实现招生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招生报名期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提供帮助。 (六)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 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或已经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报名时间。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模拟报名。7月10日-12日(下午18:00终止),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front/index)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 2.网上补报名。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以及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于7月17日-18日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全区适龄盲聋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体招生简章见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招生咨询电话: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 三、时间安排 (一)6月15日前,各中小学将制定的本招生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阳光分班”方案电子版报区教育局基教股。邮箱:kljyjjjg@dy.shandong.cn。 (二)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三)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四)7月13日-14日,区教育局招生专班进行网上审核。 (五)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六)7月17日,区教育局招生专班进行网上补报名审核。 (七)7月18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八)8月24日-25日,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 “阳光分班”,开始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有关科室和学校协调配合、积极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学位供给保障。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小学学位供需分析、资源补充保障,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应入尽入”。健全完善大班额长效防控工作机制,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保持56人及以上大班额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要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落实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来垦兴业企业家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强力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力度,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 (五)实施好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识,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区教育局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附件:1.2023年垦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专班 2.2023年垦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3.2023年垦利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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